憶及《國際海事組織公約》第28(b)條關于本委員會的職能,進一步憶及《1974年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》(《安全公約》)(以下稱“本公約”)第VIII(b)條關于除第I章規(guī)定外本公約附則適用的修正程序,在其第89屆會議上審議了按本公約第VIII(b)(i)條提出和散發(fā)的本公約修正案:
第MEPC.200(62)號決議 (2011年7月15日通過) 《<1973年國際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約>1978年議定書》附則的修正案 (《防污公約》附則IV關于特殊區(qū)域的規(guī)定和指定波羅的海為特殊區(qū)域)
COLREG consolidated edition 1993
1972 年國際海上避碰規(guī)則公約……… 1972 年國際海上避碰規(guī)則……… 第一章 總則…… 第二章 駕駛和航行規(guī)則………
各締約國政府,愿為國際航行船舶的噸位丈量制訂統(tǒng)一原則和規(guī)則,認為締約一個公約可以最好地達到這一目的。 公約詳情見附件:
第Ⅰ章 總則 第2條 修正條款定義 第6條替代條款 檢查與檢驗 第7條替代條款 客船的檢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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